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2023年达川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公告

来源:综合达川教育 发布时间:2023-07-04 10:39:04
7月3日,
达川教育发布
《2023年达川区小学一年级
招生公告》和
《2023年达川区
初中一年级招生公告》。
原文如下
↓↓↓

2023年达川区小学一年级

招生公告


(相关资料图)

2023年,达川区城区公办学校和全区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使用招生平台统一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各乡镇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实行线下登记报名。

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

招生对象

达川区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包括: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达川区城区户籍(2023年7月4日前注册或迁入达川区城区)适龄儿童(包括盲、聋、哑、智障等特殊儿童);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暂住在达川区城区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招生流程

(1)发布公告

招生学校发布《2023年达川区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公告》。

(2)现场咨询

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设立招生咨询处,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宣传招生政策,同时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咨询与监督。

(3)网上报名(7月5日9:00—7月7日17:00)

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手机关注“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

点击公众号底部“入学报名”选项,进入“达川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要求操作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区教育局在实验小学花溪学校、逸夫小学和三里小学分别设立网上报名现场服务点,为广大家长提供报名咨询和服务。

(4)资格审核

网上初审(7月8日—7月12日)。通过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核查入学登记资料中户籍信息的真实性,通过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系统核查入学登记资料中房产信息的真实性。初审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若初审未通过,需补充资料的家长请于7月12日17:00前完善资料后通过报名平台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划定审核点(7月19日)。通过网上初审后,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信息划定现场审核点,现场审核点不等同于最后划片就读学校,划定的审核点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

现场审核(7月20日-7月21日)。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房产佐证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审核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入户调查(7月22日)。各审核点成立专门的审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等形式,再次对入学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公布招生区域(7月26日)。根据区域生源登记数量和学校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并通过“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布。

(5)入学登记

①安排学位

A.户籍优先原则。达川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能提供有效的达川城区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根据房产地址所在区域按“第一顺位”指派学位。达川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不能提供有效的达川城区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按“第二顺位”指派学位。

B.学位管理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管理原则,按“第三顺位”统筹安排学位。

②公布新生名单(7月27日-7月28日)

区教育局公布各招生学校新生名单,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家长也可通过“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平台查询。

③新生报名注册(8月31日前)

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到学校报名注册,并签订《2023年达川区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为便于家长解读招生政策,进一步明确网上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其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等不同情况,划分了五种报名类型。

所需资料

类型一: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

2.房产佐证: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或本人位于达川区城区的房产佐证材料原件。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已购买且实际居住,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房屋登记记录表;住房属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协议原件。

3.亲子关系佐证: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者(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者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等原件。若房产为适龄儿童本人所有,则无需提供。

类型二: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无房或未交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同册”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2.房产佐证:提供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位于达川区城区的房产佐证材料原件。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已购买且实际居住,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房屋登记记录表;住房属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协议原件。

3.无房佐证: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的无房佐证材料(房屋登记记录表);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该套期房的房屋登记记录表。

4.亲子关系佐证:若户籍“三代同册”,需另提供同册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出生医学证等;若“三代不同册”,则需提供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和监护人与户主(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分户前的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等。

类型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以拆迁自建房或安置房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适龄儿童城区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如拆迁房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供“三代同册”的户口簿原件。

2.房产佐证: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卡原件。

3.亲子关系佐证:若适龄儿童以其法定监护人的拆迁房登记入学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出生医学证等。若适龄儿童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拆迁房登记入学且户籍三代不同册的,提供三代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等。

4.无房佐证:若拆迁房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的无房佐证材料(房屋登记记录表)。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该套期房的房屋登记记录表。

类型四: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无房或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

1. 户口簿: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

2.无房佐证: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的无房佐证材料(房屋登记记录表);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该套期房的房屋登记记录表。

类型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适龄儿童页)。

2.亲子关系佐证: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等原件。

3.居住佐证: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无房产,提供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在达川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入住的,提供该套房产的有效佐证材料(房产证或区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登记记录表),无需再提供居住证。

4.社保佐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之一(父亲或母亲)在达州市本级或达川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佐证材料,且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务工佐证:经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

说明:达川城区范围指翠屏街道办事处、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和杨柳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2023年乡(镇)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

7月3日至7月12日,各乡(镇)公办学校设置线下现场登记报名点。

2023年全区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为年满6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招生流程

(1)发布公告

各民办招生学校发布《2023年达川区XX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公告》。

(2)现场咨询

各民办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咨询处,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宣传招生政策,接受家长咨询。

(3)网上报名(7月5日9:00-7月7日17:00)

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川教通”APP并按照操作顺序进行网上报名。家长操作流程如下:

01、《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家长端入口——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教通”APP并安装。

02、进入“川教通”APP,选择对应学段(升招业务系统幼升小或升招业务系统小升初)的升招报名系统。(注意:不需要注册账号,可以直接点击对应的升招报名系统进入报名。)

03、学生注册。输入学生真实姓名、选择身份证件类型,输入学生真实身份证件号。输入真实有效且长期使用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绑定手机号。(注意:只有第一次登录需要绑定手机号)。完善学生个人信息,填写真实的学生身份信息(性别、出生年月、国家、民族、户籍所在地、家庭地址)。

04、首页中可以点击“去报名”按钮选择批次进行报名。在首页点击“更多功能”,可以查看学生信息并编辑,可以修改绑定的手机号码,能继续报名其它批次报名,可退出当前学生,给其他学生报名。选择需要查看的招生工作,点击“了解详情”查看政策文件及招生规则。

05、在报名期间,点击“参加该报名”按钮,查看片区信息。点击“选择片区”按钮后,选择需要报名学校。

06、点击完成选择,再次确认片区及学校后完善报名资料,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界面,可以查看招生工作安排、更换报名片区、填写招生要求的内容等功能。

07、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提交报名申请。

全区各民办招生学校分别设立网上报名现场服务点,为广大家长提供报名咨询和服务,家长可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

(4)资格审核(7月10日)

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审核结果由家长通过“川教通”APP自行查询,若审核未通过,需补充资料的家长请于7月10日17:00前完善资料后在“川教通”APP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5)民办学校复审(7月11日)

各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在“川教通”APP中提供的材料,进行网上复审,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各民办学校可以通过“四川省招生系统”驳回,并注明驳回原因,家长补齐相关材料通过“川教通”APP再次提交参与学校复审。

(6)入学登记(7月17日)

①安排学位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由“四川省招生系统”电脑摇号软件随机摇号录取,未摇中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就读;达川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达川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学位管理原则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②公布新生名单(7月20日)

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招生学校新生名单,家长可通过“川教通”APP查询。

③新生报名注册(7月21日)

报到注册即为学位确认,系统将锁定录取信息,该生将不能再被区内其他公办或民办小学录取。若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其他情况说明

1.达川区户籍的盲、聋、哑、智障等特殊适龄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随班就读,若无法随班就读的,可到达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或达川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适龄儿童。

2.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持相关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3.达川区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通过“川教通”APP进行。达川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通过“达川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由区教育局统筹做好与四川省招生系统数据对接工作。

4.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的,于8月25日进行补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818-2661325、0818-2675169、0818-2675183。

公民办学校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0818-26751690818-2675166

2023年达川区初中一年级
招生公告

2023年,达川区城区公办学校和全区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使用招生平台统一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各乡镇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实行线下登记报名。

2023年城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

招生对象

达川区城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包括:达川区城区户籍(指2023年7月4日前注册或迁入达川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盲、聋、哑、智障等特殊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暂住在达川区城区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儿童、少年。

招生流程

(1)发布公告

招生学校发布《2023年达川区城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入学登记公告》。

(2)现场咨询

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设立招生咨询处,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宣传招生政策,同时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咨询与监督。

(3)网上报名(7月5日9:00—7月7日17:00)

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手机关注“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

点击公众号底部“入学报名”选项,进入“达川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要求操作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区教育局在达川中学华蜀校区、达川四中、三里初中分别设立网上报名现场服务点,为广大家长提供报名咨询和服务。

(4)资格审核

网上初审(7月8日—7月12日)。通过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核查入学登记资料中户籍信息的真实性,通过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系统核查入学登记资料中房产信息的真实性。初审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若初审未通过,需补充资料的家长请于7月12日17:00前完善资料后通过报名平台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划定审核点(7月19日)。通过网上初审后,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信息划定现场审核点,现场审核点不等同于最后划片就读学校,划定的审核点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

现场审核(7月20日-7月21日)。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房产佐证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审核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入户调查(7月22日)。各审核点成立专门的审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等形式,再次对入学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公布招生区域(7月26日)。根据区域生源登记数量和学校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并通过“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布。

(5)入学登记

①安排学位

A.户籍优先原则。达川区城区户籍儿童、少年,能提供有效的达川区城区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根据房产地址所在区域按“第一顺位”指派学位。达川区城区户籍儿童、少年,不能提供有效的达川区城区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按“第二顺位”指派学位。

B.学位管理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管理原则,按“第三顺位”统筹安排学位。

②公布新生名单(7月27日-7月28日)

区教育局公布各招生学校新生名单,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家长也可通过“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平台查询。

③新生报名注册(8月31日前)

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到学校报名注册,并签订《2023年达川区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初中一年级入学登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招生报名注意事项

为便于家长解读招生政策,进一步明确网上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根据儿童、少年户籍信息、其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等不同情况,划分了五种报名类型。

所需资料

类型一:城区户籍儿童、少年以其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儿童、少年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儿童、少年页)。

2.房产佐证:提供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或本人位于达川区城区的房产佐证材料原件。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已购买且实际居住,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房屋登记记录表;住房属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协议原件。

3.亲子关系佐证:儿童、少年与房产所有者(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儿童与房产所有者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等原件。若房产为儿童、少年本人所有,则无需提供。

类型二:城区户籍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无房或未交房,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和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同册”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儿童页)。

2.房产佐证:提供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位于达川城区的房产佐证材料原件。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已购买且实际居住,但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房屋登记记录表;住房属廉租房(公租房)的提供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协议原件。

3.无房佐证: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的无房佐证材料(房屋登记记录表);若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该套期房的房屋登记记录表。

4.亲子关系佐证:若户籍“三代同册”,需另提供同册监护人与儿童、少年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出生医学证等;若“三代不同册”,则需提供监护人与儿童、少年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和监护人与户主(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分户前的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等。

类型三:城区户籍儿童、少年以拆迁自建房或安置房进行报名登记的

1.户口簿:提供儿童、少年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儿童页)。如拆迁房所有人为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供“三代同册”的户口簿原件。

2.房产佐证:提供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卡原件。

3.亲子关系佐证:若儿童、少年以其法定监护人的拆迁房登记入学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出生医学证等。若儿童、少年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拆迁房登记入学且户籍三代不同册的,提供三代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原件,如:户口簿、出生医学证等。

4.无房佐证:若拆迁房所有人为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区城区的无房佐证材料(房屋登记记录表)。若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该套期房的房屋登记记录表。

类型四:城区户籍儿童、少年父母无房或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

1. 户口簿:提供儿童、少年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儿童页)。

2.无房佐证:提供由区房管局出具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的无房佐证材料(房屋登记记录表);若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该套期房的房屋登记记录表。

类型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提供儿童、少年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儿童页)。

2.亲子关系佐证: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一致的,提供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亲子关系的佐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等原件。

3.居住佐证:若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母亲双方)在达川城区无房产,提供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若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在达川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入住的,提供该套房产的有效佐证材料(房产证或区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登记记录表),无需再提供居住证。

4.社保佐证: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之一(父亲或母亲)在达州市本级或达川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佐证材料,且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务工佐证:经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

说明:达川城区范围指翠屏街道办事处、三里坪街道办事处和杨柳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2023年乡(镇)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

7月3日至7月12日,各乡(镇)公办学校设置线下现场登记报名点。

2023年全区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

招生对象

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招生流程

(1)发布公告

各民办招生学校发布《2023年达川区XX学校初中一年级入学登记公告》。

(2)现场咨询

各民办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咨询处,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宣传招生政策,接受家长咨询。

(3)网上报名(7月5日9:00-7月7日17:00)

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川教通”APP并按照操作顺序进行网上报名。家长操作流程如下:

01、《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家长端入口——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教通”APP并安装。

02、进入“川教通”APP,选择对应学段(升招业务系统幼升小或升招业务系统小升初)的升招报名系统。(注意:不需要注册账号,可以直接点击对应的升招报名系统进入报名。)

03、学生注册。输入学生真实姓名、选择身份证件类型,输入学生真实身份证件号。输入真实有效且长期使用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绑定手机号。(注意:只有第一次登录需要绑定手机号)。完善学生个人信息,填写真实的学生身份信息(性别、出生年月、国家、民族、户籍所在地、家庭地址)。

04、首页中可以点击“去报名”按钮选择批次进行报名。在首页点击“更多功能”,可以查看学生信息并编辑,可以修改绑定的手机号码,能继续报名其它批次报名,可退出当前学生,给其他学生报名。选择需要查看的招生工作,点击“了解详情”查看政策文件及招生规则。

05、在报名期间,点击“参加该报名”按钮,查看片区信息。点击“选择片区”按钮后,选择需要报名学校。

06、点击完成选择,再次确认片区及学校后完善报名资料,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界面,可以查看招生工作安排、更换报名片区、填写招生要求的内容等功能。

07、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提交报名申请。

全区各民办招生学校分别设立网上报名现场服务点,为广大家长提供报名咨询和服务,家长可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

(4)资格审核(7月10日)

审核结果由家长通过“川教通”APP自行查询,若审核未通过,需补充资料的家长请于7月10日17:00前完善资料后在“川教通”APP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5)民办学校复审(7月11日)

各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在“川教通”APP中提供的材料,进行网上复审,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各民办学校可以通过“四川省招生系统”驳回,并注明驳回原因,家长补齐相关材料通过“川教通”APP再次提交参与学校复审。

(6)入学登记(7月17日)

①安排学位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由“四川省招生系统”电脑摇号软件随机摇号录取,未摇中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就读;达川城区户籍儿童、少年和符合达川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学位管理原则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②公布新生名单(7月20日)

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招生学校新生名单,家长可通过“川教通”APP查询。

③新生报名注册(7月21日)

报到注册即为学位确认,系统将锁定录取信息,该生将不能再被区内其他公办或民办初中录取。若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其他情况说明

1.达川区户籍的盲、聋、哑、智障等特殊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随班就读,若无法随班就读的,可到达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或达川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儿童。

2.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持相关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3.达川区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通过“川教通”APP进行。达川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通过“达川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由区教育局统筹做好与四川省招生系统数据对接工作。

4.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的,于8月25日进行补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818-2661325、0818-2675169、0818-2675183。

公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0818-26751690818-2675166

来源:综合达川教育

上一篇 下一篇
最新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