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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我省暴雨洪涝灾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救灾指示要求,8月2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下达6000万元省级雨涝灾害救灾资金,主要包括防灾减灾资金3400万元、农业救灾资金1600万元、水利救灾资金1000万元,由地方统筹用于应急抢险救援、受灾群众救助、农田排水降渍、农田水利设施损毁修复、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和水毁设施修复等工作。其中2010万元重点支持昔阳、平定、和顺、陵川、灵丘等受灾严重县区做好应急救灾工作。
省财政厅要求市县财政部门及时下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记者任志霞)